为了帮助家长解决不能按时接送学生的实际困难,满足学生和家长的需求,根据《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》(皖教基〔2018〕22号)、《滁城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》等文件精神,我校拟开展课后服务工作,现结合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基本原则
(一)坚持家长与学生自愿参加原则。课后服务充分尊重学生、家长需求和意愿,按照学生申请、班级审核、统筹安排制定实施措施,并报区教体局备案。
(二)坚持公益服务与成本分担相结合原则。课后服务费用由政府和服务对象家庭共同出资,不得借课后服务之名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其他费用。
(三)坚持公开透明原则。根据学生需求安排课后服务,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,服务内容、参与师生、经费使用公开透明。
(四)坚持疫情防控与课后服务相结合原则。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相关要求,确保课后服务科学、规范、安全、有序。
二、具体实施办法
(一)课后服务时间
每周一到周五(法定节假日除外),下午放学后提供课后服务,时长为每天2小时。
(二)课后服务对象
正常放学后,按时离校确有困难的学生,优先考虑留守儿童(父母双方均在外地打工)、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、困难家庭子女。
(三)课后服务内容
课后服务应遵循教育规律,服务学生的学习与生活,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。结合学校情况,我校拟提供以下课程供学生选择:作业辅导、特色课程(书法、诵读、古筝、凤画、足球、篮球、象棋、书法、诵读、趣味数学、英语口语等)。
(四)课后服务教师
根据学生申请服务情况,本着完全自愿的原则,配备服务指导教师。作业辅导原则上以本班(或本年级)学科教师为主,学校设置课后服务每日值班领导,特色课程服务教师由学校统筹安排。
二、相关要求
1.规范课后服务内容。严禁将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,讲新课。
2.加强服务过程监管。制定课后服务时段相关教师的职责,责任落实到人。值班领导每天对课后服务的内容、人数、指导教师等进行记录,做到过程清楚,有案可查,发现问题,及时纠正。
3..充分利用社会资源,发挥好家长学校在课后服务的作用。
4.落实课后服务经费。课后服务是家长自愿接受的公益性、普惠性的服务行为,每学期期末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公示。
5.加强组织领导。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。
组 长:吴金全
副组长:程勇文、程超
成 员:年级组长及各班主任
滁州市琅琊实验学校
二〇二三年九月